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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纠纷
机场扩建公告发布前如何处理影响飞行的因素?
来源:广州民事律师 网址:http://www.mslawgz.com/ 时间:2021/12/22 16:03:46
扩建民用机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扩建前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等障碍物,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赔偿。
一、机场扩建公告前有影响飞行因素如何处理
1、机动扩建公告发布前,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树木、灯光等物体,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并且给予偿或者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九条 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前,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或者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民用机场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使用
民用机场应当持有机场使用许可证,方可开放使用。
民用机场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机场使用许可证:
(一)具备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服务设施和人员;
(二)具备能够保障飞行安全的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和人员;
(三)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保卫条件;
(四)具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急计划以及相应的设施和人员;
(五)具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际机场还应当具备国际通航条件,设立海关和其他口岸检查机关。
从以上分析可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在公告移动扩建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树木、灯光等物体,并依法给予赔偿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